问题 | 口头承诺入职可以反悔吗 |
释义 | 口头承诺入职不可以反悔的。 订立合同的形式有两种: 1、口头形式; 2、是书面形式。 以口头形式订立的协议或者合同,只要是出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则为有效的。 口头承诺又反悔没有合法合理事由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因为合同的形式有书面、口头或其他法定形式。一方违约的,应当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口头承诺就是口头作出的承诺,对于口头要约,受要约人一旦口头同意,合同就成立了。承诺,是指受要约人按照所指定的方式,对要约的内容表示同意的一种意思表示。 只要承诺代表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受到欺诈、胁迫等依法应认定为无效或可撤销、可变更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下,且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其口头承诺的内容,该口头承诺具有法律效力。 口头协议的有效条件与一般合同无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双方当事人要具有缔约能力。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各方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各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希望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在意志与外部表示一致。法律依据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当事人有权申请变更或撤销;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口头协议虽然有效,但毕竟口说无凭,若双方仅存在口头协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一方想要维护自身权益,客观上存在举证困难。公民可以采取口头、书面等的方式来订立合同,若是想要合同有效,需要保证合同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法规,且不能与无民事能力的人去订立合同,也不得强迫他人与自己订立合同。 综上所述,其实无论是书面合同还是口头合同,只要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之后订立的,并且该合同中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以及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该合同一般就是有效的,但是也有特殊的情形,比如说一些要式合同,一般都需要采取书面的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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