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青海省劳动合同书注意什么? |
释义 | 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是: 1.必须是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 2.不签订承担两倍工资风险的书面劳动合同; 3.同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只约定一次试用期且最长半年; 4.不能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 5.试用期间给员工买保险; 6.保护好商业机密; 7.可据法律规定调整岗位; 8.劳动者仅支付服务期和竞业限制违约金; 9.劳动者不能单方面违约。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一、签订劳动合同用什么章? 劳动者是和公司签订合同,一般应加盖公司公章,人事部门是专门主管人事合同的签订履行的,因此加盖人事章也应该认定为是有效的,法律规定是签字、盖章;有其一就可以,如果是签字应是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如果公司章程有规定,其他人经法定代表人授权也可以有效。 劳动合同专用章、人事专用章或人事部印章属于内部章,需经过用人单位授权后,在劳动合同书上加盖这些印章应当有效。但该印章须经过公安机关备案,并按公开的形式经过公示。法人章就是公司章,所谓的法人章是法人代表吧。那就不一定要盖。盖合同章也是可以。在一些场合,特别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时候,如果证据有利于劳动者,那么其他章被认可的机会很大。如果明显理在劳动者,则被要求一定要公司章才承认的机会非常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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