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青海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所称信息主体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法律依据: 《青海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公共信用信息,是指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等(以下简称信息提供主体),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服务过程中产生和获取的反映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以下简称信息主体)信用状况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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