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如下: 1、投资者承担不同的责任。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无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有限责任。换句话说,同样的投资50但当企业遭受经营损失时,有限公司的股东仅是50万为限,合伙人可能承担的最终责任不止50万; 2、加入和退出的方式不同。公司股东一旦出资交付给公司,就不能退股,但可以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他人。合伙企业是根据合伙人之间的协议建立的。合伙人退出或者新合伙人加入时,必须取得全体合伙人的同意。其他合伙人不同意,原则上不能加入或者退出,也不能转让; 3、缴纳所得税的种类不同。合同企业的合伙人只需缴纳一次个人所得税,而公司股东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后需要再次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