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从国家近几年的学前教育政策法规中可以看到,增加公办资源,扩大普惠性民办资源,是必然趋势。结合此次“双减”政策,可以窥得学前教育今后的发展路径:杜绝提前教育和课外超前教育,以普惠园、公办园为主要抓手,将重点放在“在幼儿园园内不断提高学龄前教育质量”的方向。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 第二十六条 国家制定教育发展规划,并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国家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 以财政性经费、捐赠资产举办或者参与举办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不得设立为营利性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