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案件财产已经转移,分割财产时,对转移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转移的财产作为转移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转移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相关延伸】问:离婚案件转移财产的情形有哪些?答:离婚案件转移财产的情形有以下这些:(1)转移已有存款;(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3)私自出售房屋;(4)私自出售其他夫妻共同财产;(5)私自无偿转让或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