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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媳妇起诉离婚我不同意法院没有判决离婚我需要应诉吗
释义
    

法律主观:
    


    夫妻一方以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法院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从而做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实践中,有无离婚的法定事由是法院判决离婚的主要依据,具体如下:
    1、如果是第一次起诉离婚的,一般情况下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较小。
    2、如果是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有家庭暴力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或者感情不合分居满二年的,如果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3、如果一方起诉离婚,对方拒不出庭应诉的,如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也可缺席判决离婚,但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案中不予处理,原告必须另案起诉分割。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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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9:0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