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抢劫后灭口构成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抢劫罪是以暴力或者其他手段抢其财的行为,而为了抢劫将被害人杀死也是暴力或者手段制服被害人的反抗,继而抢其财。所以,为了抢劫而杀人的行为并没有超出同一法益,因此只定抢劫一罪。而抢劫后杀人灭口的行为,是在抢劫既遂后,因害怕被害人的报复或者报案,而另起犯意,将被害人杀死。所以认定为两个行为,而且侵害了两个法益,应当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