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落户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法律分析:办理落户口需要的材料有以下三点,分别是: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如果是工作迁移,需要新公司开具工作证明或者新的劳动合同;如果是结婚迁移,需要携带结婚证以及房产证,房产证上只能是本人或者本人配偶的姓名,其他人的无效。 户口落户的流程,有以下四点,分别是: 1、携带上述材料,到目的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一张准迁证,如果要求必须在当地有自己的住房,还要出示有自己名字或者配偶姓名的房产证,父母兄弟的房产都不行; 2、到你现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办,出示准迁证,请他们帮你划转户口关系; 3、再到目的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确认户口转移,最好在那里拉一张新的户口本,因为户口转移,旧的户口本作废,当地派出所会给你开具一张迁入的户口变动联系单; 4、拿着迁入变动单到管辖该地的社区居委会去登记入册,如果迁过去之后是集体户口,可能不需要这一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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