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主债权转让抵押权是否同时转让 |
释义 | 债权转让包括抵押权一并转让,且具有非要式性,无需书面合同。转让已作成债权证书的债权须交付证书,但不影响转让成立。1、债权人转让债权时,抵押权也会一并转让,因为抵押权是主债权的附属权利。2、债权转让是一种非要式过程。只要债权人与第三方就债权转让达成一致,债权转让合同就算成立。除非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外,不需要特别形式的合同。债权转让合同是否书面形式不影响其效力。3、对已经发放债权证书的债权进行转让,虽然需要交付债权证书,但这只是履行附带义务,不是债权转让的成立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该内容由 左少林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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