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没有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是不可以买卖的。仅仅取得使用权的房屋是不可以买卖的。被鉴定是危险房的房屋是不可以买卖的,以标准价购买,尚未按成本价补足剩余价款,向全产权过渡的房屋不可以买卖。在即将拆迁的范围内的房屋是不可以买卖的。几个人共有的房屋,有任何一个人不同意出售的房屋也是不可以买卖的。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六条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条件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