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土地所有权的规定,主要体现如下: 1、农民集体所有制:根据土地承包法,农民集体所有制是指土地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但农民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和使用权。这种所有制模式下,农民可以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获得相应的收益; 2、农民个人所有制: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民可以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和收益权,但不包括土地所有权。土地仍然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国家所有; 3、土地所有权的保护: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经营者对其承包土地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犯承包经营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使用权。同时,承包经营者也有义务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 4、土地征收补偿:土地承包法规定,国家对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收制度,征收土地时需要给予合理的补偿,并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变更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