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卖域名是否属于犯法 |
释义 | 正常情况下的买卖域名不犯法。使⽤他⼈作品应当同著作权⼈订⽴许可使⽤合同,许可使⽤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许可使⽤的权利种类; (⼆)许可使⽤的权利是专有使⽤权或者⾮专有使⽤权; (三)许可使⽤的地域范围、期间; (四)付酬标准和办法; (五)违约责任; (六) 双⽅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一、不经许可卖域名属于假冒专利罪,假冒专利罪的特征: 1、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构成。 2、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一般具有非法获取经济利益的目的,但也有的是出于损害他人的声誉,破坏他人专利权益的目的。出于何种目的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3、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专利管理法规,在法律规定的专利有效期限内,假冒他人被授予的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买卖域名要承担什么责任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非法对域名进行买卖的,需要依据情节承担法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则电信管理部门给予罚款等的处罚。 2、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委托域名注册代理机构开展市场销售等工作的,应当对域名注册代理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域名注册代理机构受委托开展市场销售等工作的过程中,应当主动表明代理关系,并在域名注册服务合同中明示相关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名称及代理关系。 三、域名纠纷如何解决 1、有观点认为域名属于特殊的商标,应由商标法规范;也有观点认为域名虽不是商标,但应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受知识产权法的规范;还有观点主张应新创独立的“域名权”以规范相关行为。 2、域名与商标关系密切,但区别甚大,不宜简单地将商标外延扩展至域名;域名纠纷的情况复杂,仅靠知识产权法调节远远不够;而面对新情况,动辄设立新的法律权利,忽视对法律适用的考察和法理分析,在一日千里的现代社会,更有“朝令夕改”之虞。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 第⼆⼗四条 使⽤他⼈作品应当同著作权⼈订⽴许可使⽤合同,本法规定可以不经许可的除外。许可使⽤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许可使⽤的权利种类; (⼆)许可使⽤的权利是专有使⽤权或者⾮专有使⽤权; (三)许可使⽤的地域范围、期间; (四)付酬标准和办法; (六)违约责任; (七)双⽅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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