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纪检监察办案程序规定? |
释义 | 纪检监察办案流程一般分为案件受理和初步核实、立案检查、调查核实和移送审理四个阶段。 针对每一个环节,都有相应的工作要求。 只有严格遵照纪检监察办案流程进行执法办案,才能保证当事人得到公正、公平的对待。 案件检查的基本程序一般主要分为案件受理和初步核实、 立案 检查、调查核实和移送审理四个阶段。 案件的受理和初步核实,是案件检查的第一道和第二道程序,是整个查办案件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一)查办案件工作基本原则 依照党章和法律、法规独立行使检查权的原则; 实事求是的原则; 以事实为根据,以党纪政纪为准绳的原则; 在党纪政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依靠党组织和各级政府,坚持走群众路线的原则; 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维护党员和国家公务员合法权利的原则。 (二)案件检查的基本要求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三)工作程序 受理:接受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线索和材料,并予以处理。 初步核实:按照规定对受理的违纪违法线索和材料进行初步核查和证实。 立案:按照管辖权限经初步核实认为确有违纪违法事实,依照规定决定立案。 调查:通过调查收集证据,查明违纪事实。 移送审理:对经过立案调查并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案件,在调查终结后向案件审理部门移送。 三、监察机关检查工作程序 监察机关对监察对象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进行检查。检查工作的程序是:对需要检查的事项予以立项;  制定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向本级政府或者上级监察机关提出检查情况报告;根据检查结果,作出监察决定或提出监察建议。 纪检委传唤人的流程程如下: 1、纪检委传唤人,需要出具盖章的传唤证。 2、 2、被传唤人接到传唤证后,需要签字或者盖章,还要书写日期; 3、被传唤人按照传唤证上的时间地点准到达; 4、被传唤人员到达后,相关工作人员会对其进行问话,并制作相应的讯问笔录。问话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三十五条 监察机关对于报案或者举报,应当接受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于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 第三十六条 监察机关应当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工作,建立问题线索处置、调查、审理各部门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调查、处置工作全过程的监督管理,设立相应的工作部门履行线索管理、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管理协调职能。 第三十七条 监察机关对监察对象的问题线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处置意见,履行审批手续,进行分类办理。线索处置情况应当定期汇总、通报,定期检查、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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