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不是只需要带死者身份证到火化部门不开火化证明就可以去户籍地注销户口? |
释义 | 注销户口需提供不同材料,如正常死亡需医学证明、火化证、户口簿和身份证;非正常死亡需非正常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户口簿和身份证;回国定居需护照或定居证明、落户通知书、注销户口证明。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公民死亡由相关人员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地死亡需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意外事故致死或死因不明须立即报告公安派出所或乡、镇人民委员会。 法律分析 注销户口需要的材料有:正常死亡需持死亡医学证明、火化证、《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非正常死亡的,需持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或火葬场的火化证明、死亡人《居民户口簿》和死亡人《居民身份证》;回国定居需持本人护照或省公安厅批准定居证明、市局的落户通知书、原户口所在地注销户口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拓展延伸 火化证明是否必须才能注销户口? 火化证明并非必须才能注销户口。根据相关法规,注销户口是为了确认人口的迁移、死亡等情况,而火化证明仅是确认死者已经进行火化的文件。在某些地区,可能要求提供火化证明作为注销户口的一项材料,但并非所有地区都有这样的要求。因此,如果您需要注销户口,建议您先咨询当地户籍部门,了解具体的办理要求和所需材料。他们会根据当地政策和法规来指导您完成注销户口的手续。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注销户口需要提供一系列材料,包括正常死亡的医学证明、火化证、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非正常死亡的需要提供非正常死亡证明或火葬场的火化证明、死亡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回国定居的需要提供护照或省公安厅批准定居证明、市局的落户通知书、原户口所在地注销户口证明。需要注意的是,火化证明并非必需材料,具体办理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咨询当地户籍部门以获得准确的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一条 为了维持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制定本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十二条 户口簿、册、表格、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统一制定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统筹印刷。 公民领取户口簿和迁移证应当缴纳工本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六条 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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