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认定侮辱罪? |
释义 | (一)侮辱行为: 1、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损害他人人格。 这里的暴力是指程度较低的有形力,不包括程度较高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行为。例如,当众打耳光、给对方头上泼粪、强迫他人从胯下穿过等。 其他方法是指非暴力的方法,包括使用语言、文字、图像等。例如,谩骂诋毁、张贴大字报、用电脑嫁接裸体图像并传播。 2、侮辱行为必须公然进行。“公然”,是指采用不特定或者多数人可能知悉的方式对他人进行侮辱。所谓公然进行,是指侮辱行为在众多人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即在能为众多人所见所闻的条件下进行,至于侮辱行为有多少人知悉,被害人是否在场,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3、侮辱内容可以是真实事实,也可以是捏造的虚假事实。 (二)侮辱对象:特定自然人。 1、必须特定具体。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泼妇当众骂街,不构成侮辱罪。 2、不包括死人。但是通过侮辱死人,侵害了死者家属名誉,构成侮辱罪。 3、不包括单位。但是通过侮辱单位,侵害了特定自然人名誉,构成侮辱罪。 4、强制猥亵已满14周岁男子,构成侮辱罪。例如,当众扒光男子衣服。 不管是侮辱他人还是诽谤他人,按照我们国家《刑法》第246条当中的规定,可以对此进行一定的刑事惩罚,同时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就是这两种罪名都是属于告诉在处理的案件,也就意味着相关的人员如果不追究这样的一种人刑事责任的话,那么公安机关是不会主动的侦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4、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