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的职权有哪些? 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的职权如下: (1)立法权; (2)宪法和法律的解释权; (3)宪法实施的监督权; (4)对其他国家机关工作的监督权; (5)对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人事任免权; (6)对国家生活中重要问题的决定权; (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设立人大常委会的最低层级是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是一种常设机构。常务委员会由多名常务委员或委员组成,常务委员或委员通过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设立人大常委会的最低级别是什么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是一种常设机构。常务委员会由多名常务委员或委员组成,常务委员或委员通过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保证司法权依法独立行使的措施 1、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处理、记录、通报、责任追究制度,排除司法的外部干扰。2、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实行记录责任追究制度,排除内部干扰。3、建立健全司法人员职责保护。 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人大常委会产假是多少天 正常产假98天,最高158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日。 《宪法》第五十八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宪法》第五十九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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