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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了再次结婚去登记需要什么证件
释义
    法律分析:离婚后再结婚,结婚登记需要的证件:1,居民身份证。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3,婚姻状况证明: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5,再婚当事人的离婚证书: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法院调解书、法院离婚判决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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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4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