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特定养老储蓄利息是多少 |
释义 | 3.5%——4%。 特定养老储蓄产品,包括整存整取、零存整取、整存零取三种类型,涵盖5年、10年、15年、20年四个期限,客户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不同类型和期限产品。不过,并不是所有试点城市的居民都可以购买,需要试点地区当地签发的身份证才能购买。特定养老储蓄要求年满35周岁才能办理,年满55周岁方可办理到期支取。整存整取、零存整取需要“年龄+产品期限”大于55,整存零取需要年龄大于等于55周岁。此外,如果客户有临时应急资金需求,也可以办理提前支取,不过会损失一定的利息。 特定养老储蓄产品具备利率高、期限长、支取灵活三大优势: 1、从产品利率来看,特定养老储蓄产品利率略高于大型银行五年期定期存款的挂牌利率。例如在广州,特定养老储蓄所有期限的年利率均为4%;在成都,农业银行某支行理财经理表示,特定养老储蓄产品利率尚未明确,预计比同档位存款产品高1-2个百分点。 2、从产品期限来看,特定养老储蓄产品期限分为5年、10年、15年和20年四档,客户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不同类型和期限产品。产品前5年进行一次结息,5年以后将根据当时的市场利率重新定价。 3、从支取方式来看,特定养老储蓄产品包括整存整取、零存整取和整存零取三种类型,急用钱也可以提前支取。如果在结息后进行赎回,结息日至赎回日按照活期利率结算。 特定养老储蓄:是一款中国银保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启动的产品,旨在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需求。特定养老储蓄产品属于“存款” ,兼顾普惠性和养老性,可满足低风险偏好居民的养老需求。特定养老储蓄产品据有品种丰富、期限较长、利率较高三个突出特点。自2022年11月20日起,由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在合肥、广州、成都、西安和青岛市开展特定养老储蓄试点工作。 法律依据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开展特定养老储蓄试点工作的通知》 一、试点内容 自2022年11月20日起,由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在合肥、广州、成都、西安和青岛市开展特定养老储蓄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试点阶段,单家试点银行特定养老储蓄业务总规模限制在100亿元人民币以内。 二、试点要求 (一)试点银行应当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发挥商业银行储蓄业务优势,推出符合长期养老需求、充分体现养老功能的特定养老储蓄产品,推动特定养老储蓄业务规范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差异化养老金融需求。 (二)试点银行应当建立试点工作领导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和管理架构,为试点工作提供充足的资源保障。建立健全业务管理制度,制定规范的业务流程和操作标准,完善相应的激励约束等机制,做好系统研发改造工作。 (三)试点银行应当严格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开展业务。落实储蓄业务和个人账户管理相关要求,依法合规办理特定养老储蓄业务,不得违规吸收和虚假增加存款。 (四)试点银行应当做好特定养老储蓄业务风险管理,充分评估风险并制定风险处置预案,有效防控风险。做好产品宣传和消费者教育工作,完善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