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扫描文件受法律保护吗? |
释义 | 扫描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具有较大的法律风险,若产生了纠纷的,最好提交原件,因为原件的效力要高于扫描件。在民事诉讼中,如果扫描件得到当事人的认可,那么法院也是可以认定其效力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的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 专利法律状态公开,还受法律保护吗? 专利公开是专利申请的一个环节;专利授权是取得专利后授权别人实施的行为。 专利法律状态类型中的公开简单的说就是不再对你的发明申请内容保密,而通过发明的公布程序将其向社会公开: 发明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合格后,自申请日(有优先权的,为优先权日) 起满十五个月进行公布准备。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权利要求的记载,结合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阅读说明书及附图后对权利要求的理解,确定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权利要求的内容。第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权利要求,可以运用说明书及附图、权利要求书中的相关权利要求、专利审查档案进行解释。说明书对权利要求用语有特别界定的,从其特别界定。以上述方法仍不能明确权利要求含义的,可以结合工具书、教科书等公知文献以及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的通常理解进行解释。第四条 对于权利要求中以功能或者效果表述的技术特征,人民法院应当结合说明书和附图描述的该功能或者效果的具体实施方式及其等同的实施方式,确定该技术特征的内容。第五条 对于仅在说明书或者附图中描述而在权利要求中未记载的技术方案,权利人在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中将其纳入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六条 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在专利授权或者无效宣告程序中,通过对权利要求、说明书的修改或者意见陈述而放弃的技术方案,权利人在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中又将其纳入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七条 人民法院判定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是否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当审查权利人主张的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被诉侵权技术方案包含与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相同或者等同的技术特征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被诉侵权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与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相比,缺少权利要求记载的一个以上的技术特征,或者有一个以上技术特征不相同也不等同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没有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第八条 在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相同或者相近种类产品上,采用与授权外观设计相同或者近似的外观设计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被诉侵权设计落入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第九条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认定产品种类是否相同或者相近。确定产品的用途,可以参考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产品的功能以及产品销售、实际使用的情况等因素。 专利法律状态公开,还受法律保护吗? 专利公开是专利申请的一个环节;专利授权是取得专利后授权别人实施的行为。 专利法律状态类型中的公开简单的说就是不再对你的发明申请内容保密,而通过发明的公布程序将其向社会公开: 发明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合格后,自申请日(有优先权的,为优先权日) 起满十五个月进行公布准备。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权利要求的记载,结合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阅读说明书及附图后对权利要求的理解,确定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权利要求的内容。第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权利要求,可以运用说明书及附图、权利要求书中的相关权利要求、专利审查档案进行解释。说明书对权利要求用语有特别界定的,从其特别界定。以上述方法仍不能明确权利要求含义的,可以结合工具书、教科书等公知文献以及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的通常理解进行解释。第四条 对于权利要求中以功能或者效果表述的技术特征,人民法院应当结合说明书和附图描述的该功能或者效果的具体实施方式及其等同的实施方式,确定该技术特征的内容。第五条 对于仅在说明书或者附图中描述而在权利要求中未记载的技术方案,权利人在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中将其纳入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六条 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在专利授权或者无效宣告程序中,通过对权利要求、说明书的修改或者意见陈述而放弃的技术方案,权利人在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中又将其纳入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七条 人民法院判定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是否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当审查权利人主张的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被诉侵权技术方案包含与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相同或者等同的技术特征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被诉侵权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与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相比,缺少权利要求记载的一个以上的技术特征,或者有一个以上技术特征不相同也不等同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没有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第八条 在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相同或者相近种类产品上,采用与授权外观设计相同或者近似的外观设计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被诉侵权设计落入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第九条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认定产品种类是否相同或者相近。确定产品的用途,可以参考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产品的功能以及产品销售、实际使用的情况等因素。 什么作品受法律保护 受保护的作品包括:(1)文字作品;(2 )口述作品;(3 )音乐、戏 剧 、曲艺、舞 蹈 、杂技艺术作品;(4)美 术 、建 筑 作 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7)工程设计 图 、产品设计图、地 图 、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8)计算机软件;(9 )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专利法律状态公开了,还受法律保护吗? 专利公开是专利申请的一个环节;专利授权是取得专利后授权别人实施的行为。专利法律状态类型中的公开简单的说就是不再对你的发明申请内容保密,而通过发明的公布程序将其向社会公开:发明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合格后,自申请日(有优先权的,为优先权日)起满十五个月进行公布准备,并于十八个月期满时公布。公布的方式包括有:1、专利公报2、国家知识产权局网对外公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六条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 著作权受保护吗 受保护的;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享有著作权。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保护。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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