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人拿了借款人的钱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1、借款时钱先拿给担保人,再由担保人拿给借款人,这并不违法,因此是可以的。2、借款合同,出借人应当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但法律并没有规定必须由出借人亲自直接交付给借款人。实践中,出借人出于对担保人的信任,先把款项交给担保人,再由担保人将钱转交给借款人的,并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而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二条 起诉借款人和担保人,要求借款人还款、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借款到期已经快两年了,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催款时保存证据。借款人、担保人可能恶意拖欠、转移财产,如果通过诉讼手段解决,宜早不宜迟。立案后,申请保全被告的财产,防止在诉讼过程中转移财产,也有利于迫使被告尽快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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