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助学贷款声明怎么写 |
释义 | 助学贷款续贷声明首先简单说明本人的思想、学习情况、家庭经济情况,然后写贷款对学习、生活的积极作用,最后提出续贷申请。 1.上学期我收获了很多。学习方面,有努力的精神,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进步明显。日常生活中,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与同学和睦相处,非常尊敬老师,遵守校规;在业余时间,我不得不做一些兼职来不断提高和锻炼我与人打交道的能力。鉴于我目前家庭情况有些困难,下学年想继续申请助学贷款。希望能批准。谢谢大家! 2.我是XX班的学生,专业是XX。这学期我努力学习,积极参加学校和社会实践。此外,我获得了XX证书。现实生活中,放学后做兼职,既锻炼了自己的能力,也在一定程度上补贴了自己的生活费。但是由于家庭困难,地处偏远农村,父母压力大,交不起明年的学费,所以想继续申请明年的助学贷款。希望能获批。谢谢大家! 3.本学年,我学习态度正确积极,专业课成绩优异,获得优秀学生称号和奖学金,通过计算机三级和英语六级考试;在生活上,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尊敬老师,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业余时间兼职,锻炼自己独立生活的能力;在思想上,我学会了如何独立生活,如何合理分配时间。因家庭经济困难,特制作此续贷声明。希望有关领导能批准,我一定会好好学习。谢谢大家! 国家助学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八年,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不上浮,借款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六千元,具体贷款额度由贷款人根据借款人实际情况确定。 商业助学贷款的基本规定 1、贷款对象 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学习的学生的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 2、贷款额度 最低额度为人民币2000元(含2000元),最高额度为人民币50万元; 3、贷款期限 期限最短为半年,最长不超过5年(含5年),其中采用信用方式或保证方式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含2年); 4、贷款利率 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限贷款利率执行。贷款期间的利率变动按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5、担保方式 可以采取抵押、质押、保证、信用四种方式。 ①采取抵押的,抵押物必须经评估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必要时会要求办理以建设银行为优先受偿人的抵押物保险,保险期不短于贷款期限,投保金额不低于抵押物评估价值,投保期间抵押物不得转让、出租、变卖或再抵押; ②采取质押的,可以以自己或第三人的未到期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凭证式国债、电子记账类国债、个人寿险保险单以及中国建设银行认可的其它权利质押; ③以保证方式的保证人是自然人,且具备建设银行认可的相应资信等级,并签订《个人消费信贷保证合同》; ④以信用方式申请的,必须经建设银行核定信用等级,贷款金额不超过相应的额度。 申请商业助学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学生证明材料,包括录取通知书、学生证等; 3、借款人与受教育人之间的关系证明材料; 4、建设银行认可部门出具的借款人收入证明。 三、商业助学贷款办理渠道及流程 1、办理渠道 借款人通过中国建设银行开办个人助学贷款业务分支机构办理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业务。 2、办理流程 ①受理。经办人员向客户介绍建设银行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期限、利率、担保、还款方式、办理程序、违约处理及需要借款人承担的各项费用等情况并协助客户办理,对借款人的借款条件、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②贷前调查。贷款受理后,经办人员着手对借款人及受教育人身份、还款能力和信誉、借款人资信等级和贷款的担保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材料送交信贷经营部门主管复核,报信贷审批部门审批; ③审批。审查人员对借款人资格和条件是否具备、借款人和经办人员提供的材料是否正确、完整、合规以及其他需要审查的事项进行合规性审查; ④发放。经办人员根据贷款最终审批意见,与借款人协商贷款条件,经借款人同意后办理签订《中国建设银行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借款合同》,落实担保手续。同会计部门核定指标后办理贷款发放; ⑤贷后管理。合同的有效期内,贷款行应按照贷款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借款人及保证人的收入状况、贷款的使用情况、抵(质)押物价值变化及性能状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要有书面记录,并归档保存。贷款发放后,贷款行应当与受教育人所在学校和毕业后的工作单位加强联系,掌握受教育人的动态,有效防范风险; ⑥贷款回收。借款人可以与贷款行约定还款账户定期扣款或到贷款行营业网点、通过电话银行、网上银行、异地转账等形式偿还贷款。对于提前偿还贷款的,借款人应按照建设银行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后贷款行应及时为客户办理抵押或质押登记注销手续。 法律依据: 《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操作实施细则》 第五条国家助学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八年,贷款学生本科毕业后继续攻读研究生或第二学士学位的,在读期间贷款期限相应延长,贷款本息在研究生或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后四年内还清。具体期限根据借款人就读情况确定,是否展期由贷款人与借款人商定。 第六条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不上浮。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按合同约定利率计息,如遇法定利率调整,合同利率不变;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利率一年一定,如遇法定利率调整,则从贷款发放日的对应日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利率;贷款展期后累计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的,从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利率执行;贷款逾期又未批准展期的部分,按中国银行规定的逾期贷款利率收取利息。 第七条借款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六千元,具体贷款额度由贷款人根据借款人实际情况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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