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否在离婚后频繁探望孩子? |
释义 | 离婚后,父母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但必须达成共识。如无共识或频繁探望对孩子不利,抚养方可请求法院中止对方的探望权。然而,探望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他方不能无理剥夺。中止事由消失后,探望权可恢复。祖父母无探望权,只有离异父母享有该权利。女方不能阻止对方行使探望权,只有法院可依法中止。根据《民法典》,离婚后,不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权,另一方有协助义务。 法律分析 离婚后,双方可以自由协商探望孩子的频率和时间,只要达成共识就可以。如果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或者频繁的探望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不良影响,那么负责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请求法院中止另一方的探望权。但必须注意的是,探望孩子是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另一方不能无理剥夺。如果中止的事由消失,探望权也可以恢复。 一、夫妻离婚了祖父母是否拥有对孩子的探视权 离婚后祖父母没有权利探望孩子,探望权是离婚后孩子父母享有的权利。 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离婚后女方能离婚不给探视权吗 离婚后女方不可以不让对方行使探望权。探望权是离异父母依法享有的法定权利,不得任意阻碍、限制甚至剥夺。只有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才能依法中止探望权。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拓展延伸 离婚后抢孩子,警察管吗 离婚后抢孩子警察管。夫妻双方离婚后子女归一方抚养的,如果另一方抢夺孩子的一般是不构成犯罪的,但是属于违法的行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结语 离婚后,双方可以自由协商探望孩子的频率和时间,只要达成共识就可以。如果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或者频繁的探望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不良影响,那么负责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请求法院中止另一方的探望权。但必须注意的是,探望孩子是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另一方不能无理剥夺。如果中止的事由消失,探望权也可以恢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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