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打开浏览器,在网页搜索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打开网页,点击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录后点击企业年报。 2、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3、登录成功后在新的界面点击“年度报告填写”,即可进行年报的填录。 个体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无需申报“其他自行公示信息填报”。 4、选择填报的年份,点击年度报告在线填录进入年报录入,首先是基本信息的填录,根据提示进行填写。 5、按照页面流程填写,保存并下一步后,进入预览并公示页面,浏览自己所填录的信息,再次确认自己所填信息的有无错误的地方。 6、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并公示,提交确认后,将会在公示系统中公示年报信息。 法律客观: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条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一)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二)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三)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四)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第八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开展抽查或者根据举报进行核查查实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应当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予以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