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离婚普通程序开庭流程: 1、庭前准备,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2、法庭调查; 3、法庭辩论; 4、庭审调解; 5、书记员当庭宣读法庭笔录,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字或者盖章; 6、庭审结束,人民法院当场宣判或者择日宣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