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体是指活跃在法律之中,享有权利、负有义务和承担责任的人。 在中国,根据各种法律的规定,能够参与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以下几类: (1)公民(自然人)。这里的公民既指中国公民,也指居住在中国境内或在境内活动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 (2)机构和组织(法人)。 这主要包括三类: 一是各种国家机关(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等); 二是各种企事业组织和在中国领域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三是各政党和社会团体。 (3)国家。在特殊情况下,国家可以作为一个整体成为法律关系主体,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 法律关系的构成要件:法律关系是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 法律关系主体:是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人,法律上所称的“人“主要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是指有生命并具有法律人格的个人,包括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法人是与自然人相对称的概念,指具有法律人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组织。 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又称权利客体、义务客体或权利客体。它是将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联系在一起的中介,没有法律关系的客体作为中介,就不可能形成法律关系。因此,客体是构成任何法律关系都必须具备的一个要素。 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间在一定条件下依照法律或约定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是人们之间利益的获取或付出的状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