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婆婆买三金离婚归哪方 |
释义 | 婚后婆婆买的三金应是女方个人财产,大额的三金应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处理原则,男方不能主张权利。婚后婆婆购买的“三金”属于对女方的赠与,应是女方的个人财产。由于“结婚三金”通常较贵重,是一种实体化的礼金,介于彩礼和婚前小额赠与之间,并具有专属女方使用的属性,因此一旦赠与女方,就转化为女方的个人物品。对于大额的“结婚三金”,应在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参照彩礼的处理原则,综合考虑“三金”金额、男女双方经济状况、双方的过错程序、结婚与否、共同生活时间长短、女方是否索要以及男方是否主张该权利等具体情况,妥善处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