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 |
释义 | 住房公积金适用范围: 1、购房。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3、租房。 4、父母给儿女购房。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5、销户提取全部余额包括: (1)离、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3)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4)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所在市、非所在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6、纳入低保或特困范围的提取使用。 7、治疗重大疾病。 一、装修合同能提取公积金吗 装修合同能提取公积金。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凭证;2、离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凭证;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有效提取凭证;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持有效提取凭证;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凭证;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持有效提取凭证;7、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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