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引产证明需要哪些手续? |
释义 | 法律分析:引产证明主要是为了防止孕妇做性别鉴定而作的检查,是由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局开具的,证明孕妇不是进行性别鉴定的证明。 引产证明需要准备的证件是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然后到镇或者街道的计划生育办公室填写引产申请表。而且这个申请表要盖章通过之后才能领到引产证明。 引产证明需要准备的证件不多,但是引产申请表并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够通过的。 必须是以下情况才能开具引产证明:计划生育外怀孕;检查发现是死胎,不引产对胎儿;检查发现胎儿严重畸形、胎儿不能生存; 孕妇患有不适宜怀孕的疾病,如肾脏疾病;孕妇羊水过多。而死胎、胎儿畸形、胎儿不能生存以及孕妇患有不适宜怀孕的疾病等,这些都是需要医院方面开具证明才证明的。 因此对于这些情况下开具引产证明的话,还需要提供医院证明方可办理引产证明。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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