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 住房补贴 由其所在企业代为办理有关申领手续,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受理、发放。 市房产管理局初审后,将申请人申报的有关情况,首先在其所在社区或单位进行公示,然后在本市公开发行的报纸或其他媒体进行公示。 2、监察、社区等单位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调查核实异议成立的,确认不符合条件,书面告知申请人; 在公示期内无异议或经调查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确认符合条件,发给《购买保障性 商品房 批准通知书》。 3、批准取得 购房 资格的申请人,由市房产管理局按申请顺序予以编号,办理相关手续、申请人提交《市区保障性商品房购买申请表》时,需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的户口、 身份证 明,婚姻状况证明, 赡养 、 抚养 关系证明。 法律客观: 《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 二、推进人才管理体制改革 (七)加强人才管理法制建设。研究制定促进人才开发及人力资源市场、人才评价、人才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完善外国人才来华工作、签证、居留和永久居留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人才工作条例。清理不合时宜的人才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 (八)创新人才教育培养模式。突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导向,建立高校学科专业、类型、层次和区域布局动态调整机制。统筹产业发展和人才培养开发规划,加强产业人才需求预测,加快培育重点行业、重要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注重人才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培养,探索建立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机制,完善产学研用结合的协同育人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