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查询房产税缴费记录 |
释义 | 查询房产税缴费记录的办法如下: 1、登录当地国家税务局官网,进入“个人所得税”或“房产税”板块,选择“查询缴税记录”或“查询缴费明细”等功能,根据提示输入个人身份信息,即可查询到相应的缴费记录; 2、到当地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进行查询。前往当地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携带个人身份证、房产证等相关证件和资料,向工作人员咨询并查询缴费记录; 3、拨打当地国家税务局号码进行查询。不同地区的国家税务局号码可能不同,可以在当地国家税务局官网或其他相关官方渠道上查询相应的热线电话,拨打后根据提示操作即可查询到缴费记录。 查询房产税缴费记录的条件: 1、房产税纳税人:查询房产税缴费记录的前提条件是必须是房产税的纳税人,即该房产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 2、房产税纳税期限:查询房产税缴费记录需要先确定纳税期限,一般是按年度计算,每年的纳税期限不尽相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查询; 3、缴税方式:查询房产税缴费记录需要先确定缴税方式,一般包括银行转账、网上缴纳、现场缴纳等方式,不同的缴纳方式可能需要提供不同的查询条件; 4、缴税地区:查询房产税缴费记录需要先确定缴税地区,不同地区的房产税缴纳情况和查询方式可能会有所不同; 5、缴税记录查询平台:查询房产税缴费记录一般需要到相关的缴税记录查询平台进行查询,需要提供相应的个人或企业信息和查询条件。 综上所述,查询房产税缴费记录时,应当提供准确的个人身份信息和房产信息,以免查询结果出现错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十六条 纳税人符合减征或者免征契税规定的,应当在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后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减征或者免征契税手续。 第十七条 纳税人因改变土地、房屋用途应当补缴已经减征、免征契税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用途的当天。 第十八条 条例所称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契约、协议、合约、单据、确认书以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凭证。 第十九条 条例所称有关资料,是指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的有关土地、房屋权属、土地出让费用、成交价格以及其他权属变更方面的资料。 第二十条 征收机关可以根据征收管理的需要,委托有关单位代征契税,具体代征单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代征手续费的支付比例,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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