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不需要,赠与书即 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的生效并不以公证为要件,并非一定要公证。但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公证,是意思自治行为,法律也不禁止。办理 赠与协议 必须由赠与人和受赠人共同到公证机关办理,但是如果是办理赠与书,不需要受赠人到公证处。 办理赠与协议需要带着如下材料:赠与人需要带上 身份证 、户口、夫妻关系证明、财产权利凭证。受赠人需要带上身份证、户口。 《 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