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有哪些? |
释义 |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有以下几种: 1、书证。指以文字、符号所记录或者表示的以证明待证事实的文书。比如,书信、文件、票据、合同等。书证是民事诉讼中普遍并大量应用的一种证据。 2、物证。指用物品的外形、特征、质量等说明待证事实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物品。比如,质量不合格的家具、被撞坏的汽车等。 3、视听资料。指用录音、录像的方法记录下来的有关案件事实的材料。比如,用录音机录制的当事人的谈话,用录像机录制的人物形象及其活动,用电子计算机储存的数据和资料等。视听资料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进入证据领域的。 4、证人证言。指证人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向人民法院所作的对案件事实的陈述。 民事诉讼的证据规定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我国的民事诉讼证据可被分为八种,分别是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电子数据、鉴定结论、勘验笔录。 第七十条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 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 民事诉讼法的证据有哪些内容 民事诉讼法证据的注意事项包括以下: 1、应迅速、及时地收集证据 2、注意证据的全面性 3、收集证据的进行不得有违法侵权等行为 简述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专属管辖的诉讼有哪些 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专属管辖有分为国内专属管辖与涉外专属管辖。 国内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由港口作业地法院管辖。 3、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由价值大小来认定)管辖。 涉外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 1、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 2、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纠纷; 3、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 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种类有哪些? 1、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种类有一般管辖、特殊地域管辖、专属管辖。 2、涉外民事诉讼程序中没有规定的,适用一般管辖; 3、涉及涉外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适用特殊地域管辖; 4、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等发生纠纷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 简述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属于专属管辖的诉讼有哪些 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专属管辖有分为国内专属管辖与涉外专属管辖。 国内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由港口作业地法院管辖。 3、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由价值大小来认定)管辖。 涉外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 1、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 2、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纠纷; 3、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