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 二、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其他较重情节: 1.多次索贿的。 2.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3.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三、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 四、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383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