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房屋产权年限 |
释义 | 目前,我国房屋产权年限分为房屋所有权和土地所有权两部分。房屋所有权的年限为永久,只要房子还在,您就拥有其所有产权。通常我们所说的房屋产权年限就是指土地的使用期限。而土地使用权根据土地使用性质的不同划分。 一、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一样吗 购房者大多对房屋产权问题是一知半解,混淆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问题,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房屋产权是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出让的。所谓房地产使用权,其实只是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决定了房产的使用权。 业主所有的住宅除了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外,还拥有该房屋的国土土地使用权。 也就是说如果房屋产权到期房子还在的话,房子依旧是你的,只是要补交土地税。房产产权期限是指房子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房子所有权本身。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为国家所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和交易使用权。 住宅的使用权限是70年,从该地取得日算起。购房者只要有合法的产权证,房子就是私人财产,不属于国家。只要房子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子的所有权。房产权70年从开发商开始盖房就开始算了。 不能把土地产权70年和使用权70年混为一谈,也不能把房屋的所有权和土地的使用权混为一谈了,正确的说法是土地的使用权一般为70年。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 到期后,如国家需要收回土地,且必须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并收回时,这时会出现一个问题,由于房子在开发时有先有后,但土地使用权的终止日期是以土地出让合同上的终止时间为准,即土地使用权到期,而房产还未到报废的年限。这时收回土地使用权则要给予地上建筑物所有人相应补偿;如果不收回,地上建筑物所有权人可以在届满前一年向国家申请续期,并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 二、产权40年和70年的区别 70年产权和40年产权的房屋主要在于土地使用权的用途不同。我国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由国家统一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把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另外设立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在将部分土地出让给他人使用时,土地使用者应当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出让金。根据土地的用途,划分了最高使用年限,其中居住用地使用期限为7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为40年。两种产权除了使用年限和使用用途不同外,40年产权的房屋税费、购买需要缴纳的首付比例下限都高于70年产权的住房。而且40年产权的房屋目前政策不允许落户,在供水供电合同价格方面也高于70年产权住宅用房。两种产权的房屋差异导致其市场调控政策也有不同,40年产权房屋通常首付比例不低于50%,70年产权房屋首付不低于30%,另外40年产权房屋通常不受政府限售限购政策影响。 三、商品房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商品房产权年限是70年,其实所谓的商品房产权年限70年并不是房屋所有权年限,而是你房屋所在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 1、房产证上会注明年限的(包括最后土地使用年限) 2、到期了如果房子还在.只用补交地税就可以了。因为土地年限到了。但房子还是属于你的。 3、如果房子要拆了。政府会重新给你重新分配。使用年限也是重新计算的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 而所购买的房产只要拥有合法的产权证,就是个人的私有产,只要房产还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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