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嫖娼的认定具体如下: 1、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者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行为主体之间在主观上对于卖淫嫖娼达成一致; 2、已经谈好价格或者是已经给付金钱; 3、已经是着手实施性关系; 4、由于其本人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尚未发生性关系的,或者已经发生性关系,但尚未给付金钱、财物的,也可以按卖淫嫖娼行为依法处理。 一、嫖娼的处罚具体如下: 1、嫖娼是违法行为,当事人通常被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2、嫖娼当事人违法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嫖娼和强奸的区别具体如下: 1、嫖娼通常是二人及二人以上,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即非法的性交易,建立于金钱交易上的性关系。强奸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的非法手段,强制与被害人进行性交,属于犯罪行为; 2、程度严重不同,嫖娼属于违法行为,不是犯罪,而强奸是犯罪行为。 总之,嫖娼的认定一般是行为主体之间在主观上对于卖淫嫖娼这个事情达成一致并且是已经谈好价格或者是已经给付金钱,而且已经是着手实施性关系。嫖娼是会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卖淫嫖娼的行为人会被判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并且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要是情节较轻的则是处五日以下拘留和判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