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判决书丢失怎么再婚 |
释义 | 一、相关法律规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对于再婚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有婚史者的离婚证就是第 (二)项规定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就你们的情况,去你或者女友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 领取结婚证需要出具身份证与户口本,只能在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结婚。 二、相关总结 经过上诉法条规定,我们可以知道复婚或再婚登记的都必须带离婚证,那么丢失了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的需要补办离婚证,向民政局的办证窗口补办即可,户口本向当地派出所补办或出具证明。而准生证可以在男方户口所地领也可以到女方户口所在地领,准生证是在社区居委会办理,而结婚证是在民政部门办理,两者是有区别的,准生证是准许怀孕的一种手续,而出生证明是宝宝出生时医院出的证明,这两者也不一样,办理准生证只需要一点手续费,不会很多钱。你可以到你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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