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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制度 法律问题
释义
    法律分析:
    1、目的
    为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一般工业废物类别
    主要是指本公司在生产中产生的包装材料的废纸箱、废木箱、废塑料、废纸、废钢等。属于可回收利用的
    一般固体废弃物。
    3、生活垃圾
    办公楼和宿舍楼生活中产生的生活垃圾,食堂产生的食物垃圾及生活垃圾等。
    4、职责
    公司基建办负责生活垃圾的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处置。
    公司仓储部负责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收集、存放和外售回收利用。按所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
    量、去向及处置方式做好记录,及时有效无害的清除和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
    5、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存放、处置
    (1)各车间、库房应按照废弃物分类,设置临时放置点,并分别设置明显标识。
    (2)废弃物产生后,应按不同类别和相应要求及时放置到临时存放场所。临时的存放场所,应具备防雨、
    泄漏、防飞扬等设施或措施。
    (3)一般固体废弃物存放
    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放在临时存放场所。已经报废不能使用的设备放入报废设备区。
    (4)一般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应优先考虑资源的再利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可回收的废弃物由各单位安排
    人员整理,再转卖给物资回收部门。
    (5)委托处理
    仓储部应与被委托单位签订委托回收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协议,明确双方职责和在运输、利用及处置过程
    中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6)固体废弃物的处理记录
    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情况应记录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台账》中。
    6、生活垃圾
    各生活垃圾产生点设置垃圾箱收集,生活垃圾由物业公司统一运送到垃圾场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四十条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根据经济、技术条件对工业固体废物加以利用;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的规定建设贮存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贮存工业固体废物应当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
    建设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应当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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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8:4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