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已拆封不支持七天无理由怎么投诉 |
释义 | 要与商家客服协商处理,若协商无果,可以向平台客服投诉;若平台不处理,可向平台或者商家所在地政府服务热线寻求帮助。 不少消费者反映网购后有些商家会以商品已拆封为由不让消费者进行退货退款。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在今年3月15日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三条规定,消费者因检查商品的必要对商品进行拆封查验且不影响商品完好,电子商务经营者以商品已拆封为由主张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无理由退货制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综上,若吊柜不是定制产品,且没有出现影响二次销售的问题,商家以已拆封为由拒绝您退货退款的要求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因此,建议您再与商家客服协商处理,若协商无果,可以向平台客服投诉;若平台不处理,可向平台或者商家所在地政府服务热线寻求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四项商品除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也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三条 消费者因检查商品的必要对商品进行拆封查验且不影响商品完好,电子商务经营者以商品已拆封为由主张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无理由退货制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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