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留抵退税的附加税处理 |
释义 | 通过文件政策可知,后期申报缴纳附加税时,需手工将其计征的依据扣减掉前期退还的增值税。如果通过电子税务局没法操作,则带齐相关资料前往办税大厅办理.A公司申报9月份增值税,缴纳100万元,5月增量留抵退税50万元,6、7、8月假定无业务,则在9月份缴纳100万元增值税后,在缴纳附加税的时候,需要从100万元中扣减前期退还的留抵退税额50万元,仅需按50万元的计税依据,缴纳附加税。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对这条政策的理解为,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可以在增值税申报时,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五)中的“留抵退税本期扣除额”一栏中填列,以抵减附加税的计税依据。 一、办理退税的流程如下: 1、由纳税人携带有关证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登记表; 2、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申报; 3、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 4、批准后,核发给企业退税登记。 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某些退税政策发生变动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 二、个税退税的条件如下: 1、上一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上一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 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九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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