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破产财产主要包括哪些财产
释义
    破产财产指用以清偿债务的全部财产。破产财产主要包括的财产有:
    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已作为担保物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财产。破产企业内属于他人的财产,应由该财产的权利人通过清算组取回。
    一、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什么呢
    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如下: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自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股东、有关机关和专业人员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
    3、破产财产分配由清算组提出,在债权人会议上讨论通过;
    4、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成后,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止,未清偿的债权不予清偿;
    5、企业法人依法终止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二、什么是应收账款管理
    破产清算未完结时,企业还是存在的,对其经营行为负责。在破产清算过程中,对于应收账款应按照破产财产处理。破产财产由破产管理人管理和处分。我国法律称破产管理人为清算组。《破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法院应当自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按此规定,行使破产财产管理处分权的主体既不是破产人,也不是破产债权人,而是清算组;清算组独立于破产债权人和破产人,只对法院负责;清算组行使管理处分权并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是为了全体破产债权人的利益。由破产管理人行使破产财产的管理处分权,是为了保证破产清算的公正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3 6:2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