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泄密罪处罚标准有哪些? |
释义 | 泄密罪的主旨是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的规定,对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故意或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进行处罚。构成泄密罪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根据泄露国家秘密的密级程度、次数、时间、后果、目的、动机以及行为人的表现等进行综合判断。泄密罪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可作为犯罪主体,并应酌情处罚。在处理泄露国家秘密罪案件时,需注意与间谍行为的区分。 法律分析 一、泄密罪处罚标准 所谓泄密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的规定,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保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情的事项。据刑法的规定,只有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 二、泄密罪应该怎样进行认定 1、构成泄密罪的,不仅要有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而且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如果不属于情节严重,即使具有泄露行为亦不可能以该罪论处,情节严重与否,则应从泄露国家秘密的密级程度、泄露的次数、时间、后果、目的、动机以及行为人泄露后的前后表现、态度等全方面地进行分析,综合地加以判断。 2、根据《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第三十条条规定,对泄露国家秘密尚不够刑事处罚,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应当从重给予行政处分,泄露国家秘密又造成损害后果的,以谋取私利为目的泄露国家秘密的,泄露国家秘密危害不大但次数较多或数量较大的,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等。 三、泄密的相关规定 1、所谓泄露国家秘密,就是行为人把自己掌管的或者知道的国家秘密泄露给不应当知道的人。何谓情节严重,目前尚无司法解释。 2、本罪主体,本为特定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第二款作了扩大解释,包括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可以作为犯罪主体,但应酌情处罚,一般理解为应比照从轻。 3、在处理泄露国家秘密罪案件时,要注意区分其与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行为的界限。后者原规定于《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三十二条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泄露国家秘密犯罪的补充规定》,《刑法》修订时将其定性为间谍行为,应依《刑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的间谍罪定罪处罚 结语 泄密罪的处罚标准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的规定,主要涉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行为。只有故意或过失泄露国家秘密且情节严重的行为才构成犯罪。对于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处罚可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严重者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在认定泄密罪时,需要综合考虑泄露行为的密级程度、次数、时间、后果、目的、动机以及行为人的前后表现等因素。此外,与泄露国家秘密罪相关的规定还包括对泄露国家秘密的行政处分和其他情节的处罚。同时,要注意区分泄露国家秘密罪与间谍行为的界限,后者应依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修订):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二十一条 国家秘密载体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和销毁,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 绝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在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设施、设备中保存,并指定专人管理;未经原定密机关、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应当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第二章 核心密码、普通密码 第十八条 国家加强密码工作机构建设,保障其履行工作职责。 国家建立适应核心密码、普通密码工作需要的人员录用、选调、保密、考核、培训、待遇、奖惩、交流、退出等管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密码工作的领导。中央密码工作领导机构对全国密码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制定国家密码工作重大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国家密码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推进国家密码法治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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