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从法律角度讲,撤诉是对自己诉讼权利的放弃,一般情况下,只要法院没有宣判,原告就可以申请撤回起诉。 2、但是,如果违法的案件,法院可能不会准予撤诉。或者在法庭辩论终结后申请撤诉的,如果被告不同意,法院也不会准予撤诉。 3、在一审中,原告在判决前随时可以提出撤诉,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实践中各地法院对此的操作惯例并不相同。在二审中,有权撤诉的不是原告,而是上诉人,同理,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三十八条 当事人申请撤诉或者依法可以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有违反法律的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人民法院可以不准许撤诉或者不按撤诉处理。 法庭辩论终结后原告申请撤诉,被告不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准许。 第二百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准许本诉原告撤诉的,应当对反诉继续审理;被告申请撤回反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