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损害的民事责任 |
释义 | 1、民法通知规定的以下十种责任,都涉及到。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赔偿损失; (八)支付违约金; (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赔礼道歉 2、人身伤害赔偿(治疗费、检查费、医药费、手术费、住院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等) 3、因提供商品或服务造成人身伤害、人格受损、财产损失的民事责任及赔偿范围。 (1)人身伤害的民事责任。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造成消费者或其他人受伤、残疾、死亡的,应承担下列责任: ①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 ②造成残疾的,除上述费用外,还应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抚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③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抚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用。 (2)侵犯消费者人格尊严、人身自由的民事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4条规定消费者享有人格尊严,第25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侮辱、诽谤,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违反上述规定的,经营者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3)财产损害的民事责任。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以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民事责任。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承认并尊重消费者与经营者的自由订约权。当双方对财产损害的补偿有约定的,可按照约定履行。 等等,太多。仅供参考。消费者人身损害的民事责任的回答如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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