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城管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
释义 | (一)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二)组织起草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 (三)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四)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五)负责本市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六)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 (七)承办市政府及市市政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一、城建局的行政处罚权是什么 城建局的行政处罚权是在城市管理执法方面所包含的行政处罚的权利,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等与城市管理相关部分的行政处罚权。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 第八条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与城市管理相关部分的行政处罚权。 第九条需要集中行使的城市管理执法事项,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 (二)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 (三)执法频率高、专业技术要求适宜; (四)确实需要集中行使的。 第十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依法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二、司法行政的职能有哪些 司法行政职能主要涵括普法依法治理、社区矫正、基层人民调解、监狱劳教、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主要职能。具体职能如下: 1、拟订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制定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国监狱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监督管理刑罚执行、改造罪犯的工作。 3、负责全国劳动教养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劳动教养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戒毒场所的管理工作。 4、拟订全民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地方、各行业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和对外法制宣传。 5、负责指导监督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港澳的律师担任委托公证人的委托和管理工作。 6、监督管理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 7、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和帮教安置工作。 8、组织实施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9、主管全国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10、参与有关国际司法协助条约的草拟、谈判,履行司法协助条约中指定的中央机关有关职责。 11、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联合国预防犯罪组织和刑事司法领域的交流活动,承办涉港澳台的司法行政事务。 12、负责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 13、指导、监督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司法厅(局)领导干部。 14、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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