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债权人可向法院起诉失联债务人追债。需提供证据,法院会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债务人可申请宣告失踪,由代管人支付借款。担保人或保证人可代替偿还债款。讨债时对于失联的债务人,债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债权人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2、债务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自己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3、若有担保人或保证人,债权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民法典》第四十三条,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该内容由 姚凌峰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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