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应到哪个地方办理 |
释义 | 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 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流程具体如下: 1、准备材料,申请人准备办理该业务的所需材料; 2、提交资料,窗口取号提交资料; 3、受理及审核,窗口受理后作出受理决定、不予受理决定或者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4、缴费,受理成功后,申请人凭受理凭证到缴费窗口缴费; 5、领证,凭受理凭证及受费凭证1个工作日内到领证窗口领证。 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 驾驶证到期更换具体流程: 1、将材料准备齐全后,前往车管所; 2、到车管所后,领取并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表上需粘贴照片; 3、机动车驾驶人持机动车驾驶证原件、身体条件证明、《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和本人照片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车管所会在审核合格后一个工作日内办理换证手续。 4、需要注意的是,驾驶员在申请换证前应先将车辆的违法行为、未缴纳罚款等情形处理完毕,否则车管所将不予换证。驾驶证可以提前90天到车管所办理换证。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 第七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向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规定的换证、补证业务时,应当同时按照第六十四条规定办理。 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第六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机动车驾驶人在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以外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并申报身体条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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