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行政授权的依据是法律与法规。法律规定,行政授权是上级行政机关或行政首长授予下级行政机关或公务人员管理有关事务的职权,被授权者在所授职权范围内,有处理有关事务的自主权,同时也承担相应的责任,被授权者须对授权者负责。 行政授权要遵循的原则有:公开、公平、公正、非歧视的原则;逐级授权原则;权责一致原则;授权适当原则;授权有限原则;授权监督原则;高效便民的原则。 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的区别如下: 1、对象不同,行政授权的对象包括机构和组织,行政委托的对象包括机关、机构、组织和个人; 2、获得权利的法定依据不同,行政授权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依据,如果没有法定依据的,视为行政委托;行政委托不强调有明确的法定依据,只要不违背法律精神和目的即可; 3、法定方式不同,行政授权的方式有两大类:一是直接授权;二是间接授权,即法律、法规规定某行政机关可以根据需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将某个特定的行政职权授予某个组织。行政委托的方式较为灵活,由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以具体的委托决定来进行。 综上所述,行政授权是指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直接规定将某项或一个方面的行政职权的一部分或全部授予一个组织;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的行政主体,通过法定方式,将某项或者一个方面的行政职权的一部分或者全部授予一个组织的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三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被授权的组织适用本法有关行政机关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经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