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租赁合同能否提前解除? |
释义 | 法律分析: 符合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或者法定解除条件的,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第二款,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延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三十一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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