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假冒伪劣产品涉嫌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应当判处相应的刑罚。判刑标准是: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假冒注册商标产品的处罚是:如果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一般也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国家质检总局规定了假冒伪劣产品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 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牌产品标志、免检标志等质量标志和许可证标志的(2) 伪造或者使用的虚假的产地的(3) 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的(4) 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5) 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6) 失效、变质的(7) 存在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的 (8) 所标明的指标与实际不符的(9)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